办理条件
1、广州市居民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,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;
2、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,可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。
办理材料
1、户口簿;
2、广州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。
办理流程
由申领人携带《户口簿》和《广州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》由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(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)受理。
注: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,须由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。
办理地点
由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(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)受理。
办理时限及费用
办理时限:自受理之日起25日内领证。
办理费用:首次申领免费。